一
很小的时候,我就对女性有着强烈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让我吃了很多苦头,人们有时也把这种好奇心叫做“失恋”,我一直默默地独自忍受失恋带来的痛苦直到慢慢地长大。后来我知道其实许多男人与我一样痛苦,我这才找到一点心理平衡,明白自己不是什么异类,只是对异性的需求强烈一点而已。
另外,从才气、相貌及财运来说我是一个极普通平庸的男人!
一年夏天,李明无意中发现了王婷洗澡没有挂窗帘,他觉得独享美景是对不起朋友们的,于是他偷偷告诉了我与边峰。
这是我们第一次有男性目的地偷窥到了女孩子完全的裸体,那时我们都只有12岁,我们看到她白花花的身体在一个黑旧的澡盒中发着深具穿透力的白光,她青苹果一样的胸脯骄傲而羞涩地耸立着.此后多年,我们仍然不得不承认那时王婷的裸体是我们今生见过的最美的女子胴体。
当然这也是一次让人羞愧而失败的偷窥经历,由于我们在窗外的动静太大,结果让王婷发现了,她惊叫起来,我们自然也被她父亲一顿好打——我们的坏名声就是那时候开始的。
若干年后,当我们都差不多30岁了时,李明回忆起那一幕仍然会说王婷真是美啊,阅女无数的边峰也感叹说真是的,不知道长大后的王婷会躺在哪个王八蛋的怀抱里?我们对边峰的愤世嫉俗已经习惯了,作为诗人的他总是不能宽容地对待别人享有美好,他总是有一种天下美色皆归他尽享的霸道心态。这是一种危险的性格,后来他为此付出代价。
我因为隐藏得较深或者是不善言词所以没有发表感慨,但少女时代王婷裸露着洁白的身体总是穿透岁月的烟尘向我嫣然而笑——这是不是一种病态呢?
这时我已经是一个单位的小科长了,李明则已经是人民警察了,至于边峰则是家纯文学刊物的编辑兼诗人。边峰承认他就是在偷看王婷洗澡后那天晚上开始梦遗的,并且使他平生第一次写了诗,从而走向了一条诗(死)路。
2003年,李明与某局局长的千金结婚了,接着他升成了副所长;我则在经历无数次失恋之后于2004年结婚,只有诗人边峰还在众多女友中游荡不定,他坚持认为爱情就是在不断的探索中显示出其无比光辉的形象的,他认为每交一个女朋友就是离爱情的真谛近一分。
我们还共同发现当我们怀抱着妻子或女友的时候,脑海中总有一个面目模糊体态丰盈的女子在黑暗的尽头向我们粲然而笑——我悲哀地发现,我们男人一生都是失恋者。以诗人边峰地话说:除非你真的能找到自己的真爱!
二
尽管我们看起来都不错,算得上有头有脸,但是我们注定是平庸的,都是没有脱离低级趣味没有什么高尚追求的人。我娶了一个还过得去的老婆,业余打打麻将,上上网,喝喝酒,看看足球,然后就慢慢地等着退休、老去,绝大多数人的一生大致如此。至于爱情或者失恋什么的,一般在30岁后不再提起,男人到了30岁还跟别人谈爱情是可笑的,谈离婚倒算是与时俱进。因此警察李明就在谈离婚,我和边峰称赞他与时俱进,跟上了历史的潮流。
李明的离婚是因为他搞婚外情,在没有人知道他搞这一套的时候,他却自己跳了出来向世人宣告:我要离婚!
我说你总算是人民的保护神,怎么也来这一套呢?李明真诚地说因为我爱那个女孩,真的,我找到了传说中的爱情。我和边峰哈哈大笑说他扯什么蛋不好,非要扯爱情这鸟蛋?
李明急了说我对天发誓,我真的爱上一个女孩,那种心与心贴近的感觉你们能理解吗?边峰哈哈笑说我理解,当我只有12岁时就理解了。但他脸的表情显然写着不屑。李明说你们都是俗人,跟你们说不清的,只有小叶懂我。
他说的小叶就是他的那个小情人,一家餐馆的女老板,具体芳龄不详,据说是一个停飞的空姐。李明有一次专门带我和边峰去吃饭,小叶看起来的确是温柔可人,特别是笑起来真可以用春风徐来形容。但是边峰说这是她的职业性笑容,受过专门培训了的。
李明叹息说怎么办呢,我就是受不了这种笑,她对我一笑,这个世界全不存在了。李明因为是副所长,手上有些业务往来,因此他就常常在这吃饭,与小叶认识了,而且小叶的餐馆恰好也在他的辖区内,李明更半公半私地去得更多了,还终于让他找到了了一个特别的机会与小叶接近了,那天小叶的店中有一伙流氓吃饭不给钱让李明给闯到了,李明一顿拳打脚踢打得混混们落花流水,末了才得意洋洋地亮出警官证。接下来自然是做笔录什么的,英雄人物李明因此就成了小叶的心中的偶像。
我一直怀疑那帮混混就是李明自己安排的,但没好意思说,没有证据说出来倒显得我心理阴暗。但是不是李明所指使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坠入了情网。
可以想象小叶一定要感谢李明,一个小餐馆的单身女老板在尘世中多么需要一个像李明这样坚实的臂膀啊!后面的事就可以想象了。
边峰很粗俗地说小叶搞起来很爽吧!
李明气呼呼地看着他,看样子恨不得给他一枪。最终李明没有拔枪而是诚恳地说我没搞她,我们是纯洁的。我和边峰一起将口中的啤酒给喷了出来。
李明脸涨得通红说真的,你们不信就算了,我们在一起主要是谈心,不是你们所想象的那样的。但他看到我和边峰的表情也就不再重复这一点了,而是说哥们,我真的没有办法了,你们给想想,这事要怎么了结才是。
我说你是国家干部,人民卫士,而且仕途无量,这样的事闹将出去只怕你再向上爬一步的可能没有了,你要想清楚了。
李明也说是啊,但虽说我是警察,可是我不是圣人,警察也有七情六欲对不对?再说这事也并不影响我捍卫正义,这与我升不升迁应该可以分开来谈吧?
李明还没说完,边峰就呵斥我说你他妈的成了官迷了,我想说的是你确定小叶也爱你吗?照你的说法,你们都没搞,她不让你搞怎么证明她也爱你?就算是她让你搞了,有时也不一定证明她爱你,如今这种事太多了。
这就是诗人的逻辑,连我都听不下去了,李明更是没好气地说你们他妈的都别胡扯了,我怎么会有你们两个朋友?然后愤然地开着警车绝尘离去。
边峰说操,说是请我们喝酒却自个先跑了,这单谁来买。然后眼睛盯着我,我在他的逼视下只好掏钱结账。
三
周末晚上,边峰约我打牌。打牌也是我们与朋友沟通的重要一环,再说了,我喜欢打牌。
出门前我对妻子王艳说我去边峰家打牌,你身上还有钱吗?
王艳看我一眼很不情愿地打开她的包摸出几张票子给我,说天天跟这些狐朋狗友鬼混,别又输得光身回来就是。
我说你真是一个好老婆,要亲她。她笑着躲过说,还不是怕你不要我了,哪能对你不好呢?赢了记得给我买一套好衣服。我说那是当然,她笑笑然后就低头织她那件仿佛织了100年也没有织完的毛衣。
王艳在一家国有大公司任会计,姿色一般,收入一般,结婚前是一个平庸的女孩,结婚后又变成了一个平庸的女人。我们通过一个双方都认识的老辈人介绍认识的,然后见了面,觉得都挑不出对方大的毛病就结了婚。婚后也没有什么不好,常常吵吵架也是有的,但是不都这样么?
我打车赶到边峰家,边峰没结婚,而且房子又大,因此我们总把他家当成一个活动据点。当然,如果我们不去他那儿打牌,边峰也是不会闲着的,肯定会去骗文学女青年。从这方面说我们去他家打牌是对他是一种帮助,是对许多无辜女孩的一种解救。后来有一段时间我们没去,结果边峰就患上了性病,造成比较坏的影响,这是后话先不提。
我到时,桌子已经支起来了,但是我发现了几个不太熟悉的新人,其中有一个女的还相当时尚漂亮,染着棕色的头发,化着精致的淡妆,而且她还向我露齿而笑。阿牛说怎么现在才来,是不是跟老婆爽了一把才来的。
我说别扯蛋,明知要打牌谁还搞那名堂。阿牛哈哈大笑说还挺迷信。时尚女子说:“啊,阿伟你已经结婚了吗?”
我迷惑地看着她。边峰说操,看到美女就傻了,她你都认不出来了吗。
我还是摇头,确实想不起来是谁。边峰散烟给大家,然后阴险地笑说,他妈的都说你薄情寡义真是不假,连自己的初恋都不记得了。
一刹那间我想起来了,这不就是程玲珑吗?其实我早该认出她了,但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突然在眼前的这个就是她。记忆中的程玲珑眉清目秀,神情淡雅,与眼前这个时髦女子半分也不像,但是这分明就是程玲珑。过去的记忆如同赶着上火车的民工一样纷至沓来,我有些愣了。
阿牛说我说阿伟要傻吧,这充分说明了程玲珑在阿伟心目中的位置仍然没变。
程玲珑拢一把秀发浅笑说我都老了,难怪阿伟都认为出来了。我咳嗽一声,说是太突然了,真没想到会再遇上你。她格格地笑,说坐下来打牌啊。于是我们开始玩牌,程玲珑坐在我下家,她打牌的动作非常优雅,十指修长白皙,指甲修剪精致,涂着血红寇丹,还戴着精美的钻戒,胸脯饱满,颈脖曲线柔和,挂着一条估计价值不菲的白金项链,时时有香风扑面而来。
她的确是程玲珑,但是她根本就不是以前的那个程玲珑。
四
说直白一点吧,程玲珑是我读高中时候的初恋女友。
我高一时认识的她,她是我同学叶龙的妹妹,当时她还在读初三,一个干干瘦瘦的小丫头,爱好学习,总是斯斯文文地坐在一旁看我们神吹鬼侃,叶龙呵斥她做这做那她总是默默地逐一完成。
有时她也会问我一些题目,大大的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你,那眼神清亮透明,我如今只能在婴儿的眼中才能见到这种眼神。渐渐地,她变的丰满漂亮起来,我们仍然常去她家玩,我常常不由自主地偷偷看她,她破旧的衣裳已经掩盖不了她的美丽了,但她是不自知的,常常一个人发呆,看着长长的曲折的巷道,还看着巷口一棵很老的法国梧桐上跳来跳去的麻雀,还看着夕阳在对面墙上投下班驳的影子。我想她小小的胸腔中在想些什么呢?没有人注意到我在注意她,但是她注意到了,她偶尔回头正好与我的目光对撞,她红着脸转过头去。我也装着什么没有与同学们闹在一起。但是过一会儿我又忍不住去看她,然而再一次的目光对碰。我就在这一次次目光对碰中感受到那让人欲罢不能的心跳。
到她读高中时,她突然就变了一个人似的,她对哥哥叶龙的呵斥不屑一顾,常常弄得老师都下了不台。比如有后排男同学在上课时用墨水染了她的衣服,她一回头就扑地吐了一口痰在那男生的脸上。老师正好发现了,结果程玲珑就被罚站,程玲珑就认为染别人墨水的反而没事,于是就用一瓶墨水倒在那个男生的衣服上。
上了高中后,老师们因为升学率指标压力都很紧张,班主任就常常对学生们说你们一定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是你们出人头地最好机会,考不上大学的人将的只能做又臭又累又挣不了几个钱的工人,而上了大学却可以穿得干干净净地指挥这些工人,挣的钱还多。程玲珑就突然笑了起来。班主任说:“你站起来,有什么好笑的?”
“老师,我是在笑你,没什么。”
“老师不过是说了实话,有什么好笑的。”
“请问老师,您是大学毕业么?”
“老师当然是大学毕业,不然怎么教你们?”
“那么请问老师,您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呢?”
“。。。。不很多,但够用了,你问这么多干什么?”
“据我所知,校门口商店的老杨没有上过大学,他的收入可比您多几倍呢?”
“这个。。。怎么能这样说,我让你们好好学习上大学也是为了你们好!”
“要我们将来跟您一样吗?周末去市场买三斤肉还跟肉贩子为一两肉吵架么?”
老师脸就红了,这位老师正好上个星期在市场因为秤的问题与肉贩子吵过架,没想到让程玲珑给知道了。
还比如语文老师布置作文《我的理想》,程玲珑闭着眼睛就知道那帮同学们写什么,诸如当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当一名工程师、当一名律师、做一名科学家、当一名警察什么的。但是程玲珑写的却是我的理想就是要做一个有钱人,并在文中历控做一名穷人的难受。这可能是程玲珑的切身之谈,她的家很穷,在她上高中时父母又双双下岗,因此钱对于她而言相当重要,但是老师又在班上批评她思想不正。
很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成绩也总在中游徘徊。但是她长得却越来越漂亮,穿在身上破旧衣服反倒成了她漂亮的一种衬托。每天上学与放学我总能与她同行一段时间,我总是很怯懦地跟在后面看她的马尾辫一跳一跳的。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回头来堵住我说:“阿伟,你是不是很喜欢我?”
我啊一声,脸涨得通红,嘴巴张了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说你喜欢我就直说,别这样婆婆妈妈的,不像个男人。
我还是不知如何回答。
她逼视我:“你要是不说,我就再也不给你机会了。”
她哼一声转身要走,我惊慌失措地说啊,你等一下。
她再次回头来,嘴角带笑,胜利地看着我。我盯着地下说:“我喜欢你。”声音比蚊子还小。
她得意地笑起来:“你真是没什么用,不过,我就是喜欢你这种怯生生的小男生样子。”在许多同学的惊骇目光下,她主动地拉起了我手。分手时她说:“把你的钢笔给我。”
我打开书包,给她钢笔,问她干什么。
她说:“我的那支用坏了,这支先给我用,可以么?”
我又啊了一下,感觉到自己的思维跟不上她,只是本能地说好的。
她向我嫣然一笑,变魔术般轻快地收起钢笔。她又拉起我的手,说你的手心怎么全是汗。然后格格地笑——由此可见,她后来的变化其实也不足为奇,这就是一个小小先兆。
于是,她就这样成了我的初恋女友。关于与她恋上的细节已经记得不那么清楚了,也不必交待得那么清楚。总之,我们开始了一段注定没结果的爱情——如果这也可以称之为爱情的话?我可能还亲吻过她,或许也颤抖着双手探索过她的某些秘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确实曾经相恋过,并最后分手,而且我为此伤心了好长时间,她是第一个与我走得最近的女生。你要知道,我是一个很平庸的男生,长得黑瘦而且有些丑陋,能有一个女生恋爱一下也中很值得骄傲的事。
我对现今的文学作品都不爱看,基本上男主人公都帅得似潘安,女主角个个胜西施,其实这是不科学的,是严重与现实生活不相符的。现实中,据我所知,男人不帅的居多,女人漂亮的很少,凭什么那些浪漫的故事恰好全被这些帅哥美女碰上了呢?丑男——比如我,为什么就不能有一次二次罗曼史呢?再说一句题外话,我认识的男作家中基本上都是长样平庸的家伙,帅哥一般是不会搞写作的。当然除了边峰,边峰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个帅哥,但是正是因为他太帅,所以至今不出名。
高中毕业那年炎热的夏季中,我们完成了高考,如我所料,我只是考上外省的一所二流学校,但总算又找到了事做,我借口去找她哥玩,但是她哥已经去了南方打工了,而她本人也在复习功课。我手中握着二张电影票,已经被汗浸湿了,她的父母警惕地看着我,我偷偷将一张电影票放在她的桌上,她看着那电影票,脸渐渐地红了,然后她慢慢地点头。我以莫大的幸福回到家中洗澡,等着晚上的电影开始。
我提前半个小时在电影院门口等她,但一直到电影散场她也没有出现。伤心与愤懑让我很多天都不能平复下来,我想等她来解释一下,如果她给我解释一下,我将很大度地原谅她。但是她终于没有来,后来我终于忍不住去找她,问那晚你为什么不来呢。她睁着很大的眼睛诧异地说:“哪个晚上?什么事我没来?”
我竟然还傻呼呼地说就是我给你一张电影票的那天,你不是点头同意来的么。
她才想起来似的说,哦,我后来想起来了,那部电影我看过了的,不好看,所以就没去。而她竟然连一句对不起也没有说,我突然觉得眼泪都要流下了,我转身就冲出她家门。这是一种属于我自己的奇耻大辱,此后许多年我都在努力忘却这事,但是只要有一点相关的联想,此事就会如同潜伏在心底的肿瘤一样让我隐隐作痛。
9月,我去了外省上大学,而程玲珑说她也要好好复习了,冷淡地让我以后少去找她,等她考上大学再说。程玲珑后来果然考上了本市的一所师范大学,却又在我大三时退学了,她曾经给我写过一封信,说她根本就不想上什么大学,之所以要考上后再退学是因为想让别人看看她也是能考上大学的。她还说谢谢我在中学时给了她许多帮助。然后她突然消失了,我们的初恋也就这样灰飞烟灭,好在不久我在大学时也谈了一个用来排解寂寞的女友。正当程玲珑已经在我的脑海中逐渐淡出时,她却突然在边峰家的牌桌上出现了。
在牌桌上她有意无意地用手碰我一下,弄得我心神不宁,结果我惨败。到了吃饭时间,程玲珑说今天我赢了,我请客,咱们到外面去吃吧。众人欣然叫好。我说我不想去了,我头痛,想回去休息了。
程玲珑笑着说:“阿伟,你不会这么小气吧,这点钱都输不起?”我很不舒服地说怎么会呢,就算我请客好了。边峰打趣说据说牌场失意情场就得意的,只怕阿伟要走什么桃花运了吧。众人都笑。
程玲珑眼波流动,让我有些心惊肉跳的,很显然她的这双美丽的大眼是一对深不可测的深井,我清楚地知道我如果掉下去将很难爬起来,但是我仍然抗拒不了般地要掉下去。但这次聚餐我终究是没有去,一个人慢慢地走路回家,感觉到心底的那个肿瘤又在隐隐作痛。我回家,王艳看我脸色就说又败了吧。我点头。她冷笑说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
五
程玲珑就这样神秘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她出手阔绰,衣着时尚,没有人知道她这几年都在干些什么,但我隐约感到我原本表面平静如水的生活将会被她搅动。
她居然拎着很多礼品上门来了,她的靓丽衬得王艳更是灰头土脑。她热情地拉着王艳的手说嫂子,真没想到你这样漂亮,许多年没见到阿伟,快说说是怎样骗到我嫂子的。王艳十分警惕地看着我。我硬着头皮介绍说这是我以前同学,叫程玲珑,我们有七八年没见了吧。王艳的脸色很难看,因此我只有有假装看不见。
程玲珑在我们的房子中东转西转,口中啧啧称赞说你们可真会过日子,看看这小家布置得多温馨啊。程玲珑的突如其来让王艳有些不知所措,她有些恼火又有些无奈。程玲珑也似乎没有感觉似的一口一声嫂子喊得很甜。慢慢地王艳的警惕放松了,还下楼去买菜招待她,程玲珑忙说我跟你一起去吧,让阿伟在家先做准备好了。看来王艳也是赞成这样的,毕竟把丈夫的和一个漂亮女同学单独放在家中不是很放心的事。等她们一起回来时,她们竟然有说有说了,这让我十分的惊讶。不明白女人之间的敌友关系转换竟然如此之快。
吃饭时程玲珑一个劲说我以前的事,许多都是并不存在的笑话,比如她说我在学校厕所的隔墙洞中偷看女生什么的。在王艳笑过后,程玲珑会不经意地向我眨眼,显得我好像与她之间有什么秘密一样,这是一个危险而诱人的信号,当某一个女人与这个男人之间拥有某种共同的秘密时,将表示他们的关系不一般,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之间其实并没有秘密可言。
为了避免这种状况,我问程玲珑这几年都在做些什么,是不是发了财。程玲珑此时正好吃完饭,自己掏出一支烟来点上,美滋滋地吐出一口烟雾来,挡住她仍然美艳的脸,她轻描淡写地说也没做什么,先是四处游荡,看了看我国的大好河山,后来就在北京呆了一段时间,在三里屯一带唱歌谋生。王艳很天真地惊呼说那就是北漂了,听说那地方出了很多明星呢。
程玲珑说是啊,什么韩红啊、腾格尔啊那时候都在那儿混,我们都很熟的。王艳说真的么,我最喜欢腾格尔了。程玲珑说我拿一张照片给你看,我跟腾格尔还合过影的。果然她从的包中翻出一张照片来给我们看。照片上一个男的长发披肩,满脸胡须确实是腾格尔的样子,而旁边一个女子正搂着腾格尔的肩膀灿然而笑,也确实是程玲珑。但是我认为这张照片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照片可用电脑做假的,就算她真与腾格尔一起混过又怎么样呢?
但是作为腾格尔歌迷的王艳羡慕得不得了,对程玲珑肃然起敬起来,说凭你的条件也可走红的啊。程玲珑淡然一笑说:只是我后来我没有坚持,去做了生意。开始是倒一些服装来卖,后来又做了一些别的什么,总之也算挣了些钱,更重要的是我开了眼界,见识了许多。程玲珑说这话时眼睛又盯着我,仿佛我不出去闯荡是一种罪过,是一只井底之蛙。程玲珑还说我次回来就是想在武汉开一家时装店,年纪也渐渐大了,再也不能跟以前一样到处乱跑了。好比我就经边峰引见与知名作家刘醒龙、池莉一起吃过饭一样,这并不表示我也成了知名作家。
王艳说,其实我小时候也想这样过的,四处看看,做一个流浪歌手,但还是走不出去,嗨,就这样荒废了青春。我真想讽刺她几句,但在当着程玲珑面说自己的是不明智的,因此我只是咂咂嘴,什么也没说。程玲珑不置可否地笑说,我想等什么时候有空了要写一本书的,写关于我这几年的游荡生活。我说好啊,美女流浪歌手的故事肯定是好买的。程玲珑说你不是一直是文学青年么,什么时候你帮我执笔,我付你钱怎么样。
王艳又警惕地看了我一眼。我忙说我不做文学青年已经很久了,要说我是麻将爱好者还差不多。程玲珑仍旧格格地笑,甚至还给了我一个媚眼。我吓一跳,忙假装烟掉地上了,去捡起来。到最后程玲珑告辞走时,王艳还极力保持着风度送她到楼梯口。
晚上,王艳终于还是找了一个借口与我恶吵了一架,并哭哭啼啼地声称要离婚。然而我们分床睡,对于她的发脾气我很理解,我想要是换了她带一男的回来在我面前打情骂俏我也受不了啊?但是我心中却莫明其妙地窝着一团火无处发泄,于是我就对程玲珑不满起来:她凭什么这样闯入我的生活?
六
李明离婚的事闹得有点大了,李明的老婆是一个银行的职员,长得单薄而高傲,一付看谁都是抢劫犯的样子。我们朋友偶尔去她家玩,她总很冷淡,甚至还会说这地板是刚拖过的之类的话。总之她姿色平庸,见识一般,但是家境很好,属于千金小姐型的那种,从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因此她看人总是一种居高临下冷漠的态度。她除了一件件买衣服和往娘家跑外,没什么别的爱好。边峰以前多次劝说李明像这样的老婆要他妈一脚给踢开去了。
李明现在就准备这样做了,但是他同时发现这不是如踢足球那样简单,这天李明老婆哭哭啼啼地上我家来了,这可是破天荒的一次,她先是拉着我历数李明不是东西,他的今天都是因为她爸爸给创造的,要不是她娘家人,他李明能当是副所长?又说她如何持家,天天拖三次地,做五个菜,但是李明不知好歹总把家弄得乱糟糟的不说,还说我做的菜不好吃,说我舍不得放油什么的。鸡毛蒜皮的事说得我头晕,她还说我跟李明是从小长大的朋友,要好好劝劝他。我只好答应说好的好的。王艳回来后,她又跟王艳去说,两个女人又开始血泪控诉男人的不是。我找一个借口到外面透气,忍不住给李明找电话。
我说警官,我家有人来骚扰我们,让我有家不能回。
李明说他妈的谁啊,这还得了,老子过来铐走他。
我冷笑说,你只怕不敢过来。
谁啊,人民警察可不怕任何一个凶徒。
我说嘿嘿,就是你最怕的那个——还是女的。
他这才明白过来,口气徒变,哭丧着说这婆娘,他妈的,她怎么到处去说——哥们,这事你得担担一点,等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我警告他说这婚离不了就别他妈离了,搞不好她会去你们局内告发你的,多少英雄好汉栽在这上面,前几天我们单位的刘副局长就是栽在女人身上,你认识的,还一起喝过酒的那个刘副局长前几天被双规了。
李明说:“真的?他怎么那么不小心。嗨,你扯这些蛋干什么,我又不贪不乱来,他妈的你说一点好听行不行。”
我冷笑说,可是你老婆却是没一句好听的,她这会还在我家呢,不定把我家王艳教成什么样子。
李明叹息说,这婆娘就是素质差,你说我一个大男人想跟相爱的人在一起怎么就这难呢,得了,你不管她,改天我请你喝酒赔不是,我还有任务,先不说了。
我挂了电话有些百无聊奈,回家肯定是不行的,我头都要被吵麻。想约边峰打牌,但今天不是周末,估计人也凑不齐。我摸出手机来,不停地翻电话薄,终于停在了程玲珑的名字上面,我鬼使神差地按下了拔出键。
电话只嘟了一声就突兀地传来她的声音:“喂!”
我有些措手不及,仿佛又变成了中学时代那个青涩的少年,我啊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
她格格笑说,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给我,嘿嘿。
我被她这种语气弄很得不舒服,从小到大,我怎么都处在被动挨打的地位?
她说是不是想约我,一起喝一杯咖啡吧。我机械地说好的,然后约定了时间地点。
七
小时候,语文老师教我们写记叙文,其中讲到时间、地点、人物几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现在时间、地点、人物都有了,接下来就是事件的发生了,至于何时才能到高潮,又何时结局却不是我们所能把握的。
人生有时也就是一篇小学生手中的记叙文,机械而呆板地走向结局,我们以为自己的人生会与众不同,其实实质大同小异,鲜有出类拔粹者,比如我们将要开始的故事,我能够写得与众不同吗?我对自己和程玲珑都有些期待。
咖啡厅永远昏暗暧昧,我到时她已经在等着了。
我说这地方让我有些不自在,感觉就像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
程玲珑笑说,那是你心中有鬼。
我冷笑说我能有什么鬼。
程玲珑说:“那当然只有你自己才知道——想吃点什么。”
我向沙发上一倒说随你大小便了。
程玲珑合上菜单正视我半晌说你变了,变得油腔滑调了。
我说哦,这是因为你也在变,我们都已经不年轻了。
程玲珑打一个响指叫来服务生,点了二份套餐,然后说我还是觉得以前青涩害羞的你比较逗人喜欢,不过你现在也很有魅力。
我向天打哈哈,表示对她的话不信。掏出烟来,敬给她一支,她点上,很老练地吐出烟雾,烟雾在暧昧的灯光下变幻成各种形状,如同我此刻的心情或者如同我们不可捉摸的人生?
程玲珑轻巧地弹烟灰,我注意到她的手修长而有肉感,仍然戴着闪闪发亮的不知真假的钻戒。她突然说你过得好吗?
好,当然好了,你都看到了。我说。
程玲珑用一种烟雾迷蒙的眼神看着我说:你别骗我了,你过得并不好。
我十分反感她这种居高临下的口气,强调说我很好,工作轻松稳定,妻子温柔贤慧,家庭和睦,双方老人也很健康,我没有什么不好的。
程玲珑仍不容置疑地说,那只是表面现象,你难道你说心中从来就没有老是想着一个人。我在心中承认我总是心中想到一个人,但是这种想并不影响我的生活。她的这种态度让我很不舒服,她在多年后以一种强者的身份来施舍或者诱惑我吗?我不能再一次在她的面前示弱,或许这是我医治多年前那个心底肿瘤的大好时机?我说随你怎么说好了,但我过得真的还行,人生嘛,不就这么回事。
程玲珑宽容地笑,一付不与我计较的样子。这又让我不舒服,她凭什么指点我过得不好呢?套餐上来,我们埋头用餐,我想如果她不是这样盛气凌人的话,我或许会考虑与她来一段什么故事,毕竟她长得很漂亮。
程玲珑开始大谈她在各地的饮食,说什么河南的菜大无当、西北的菜生冷如猪食,上海的菜甜而软什么的,谈得头头是道。我却突然恶从胆边生说:“那么各地的男人怎么样,是不是北方的汉子更生猛些。”
她一下就愣住了,惊讶地看着我,然后大大的眼眶开始有液体溢出。我在有些快意的同时又感到是有些过分了。这些年来,程玲珑孤身一人走南闯北,一定吃过很多苦,也肯定经历过许多男人,也肯定受过许多爱情的伤害。尽管她表面上看起来光鲜无比,但是岁月的伤痛在她的脸上还是印下痕迹。我忙说对不起,我只是开一个玩笑而已。
程玲珑自己擦拭了泪水,轻轻地摇头说没事,我只是想起一些事来,阿伟你说我们要是不长大有多好。
这种幼稚而又有哲学成份的问话我只能吱唔以对,装得很高深的样子说: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痛处,只要不去揭开他就好了。
这次晚餐我们刚吃完,她的手机就响了,接了电话后她说有一个朋友介绍一个门面要去看看,就匆匆要走了。临走还说,麻烦你结一下帐,我改天好好请你。
我很绅士地说好吧,你去你的。然后我一个人看着她挎起包匆匆走到门口拦了一辆的士绝尘而去。我把服务生送上来的叫“青涩年华”的饮料喝完,感觉不青也不涩跟白开水差不多,我想或许是我早已过了这个年华的原因。结账时我吓一跳,大大超出我的想象。我对服务生说这怎么有一条香烟。服务生说这是那位女士拿的,精品黄鹤楼450元。
我很心痛,但也只得付了钱。出来后我想这钱完全可以给王艳买一套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