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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不会死,他们只会渐渐远去。

  ——爱人在北回归线上

  午时,骄阳似火,炙烤着整个遏陉山头。

  没有一丝风,诺大的遏陉山一片寂静。虽然山谷的平地法场两侧站满了两千前燕将士,大家都鸦雀无声,静静的伫立在烈日下。

  尽管我手足筋脉尽断,功力尽废,然而出于对我长久以来的恐惧,我仍然被天蚕丝反绑着双手,脚上也带着乌金脚镣。我半坐在法场中央的地上,淡淡的看着前面那位年轻的监斩官。他的旁边站着一个目光深邃的中年人,估计是副手。那位监斩官我依稀记得,就是十天前和慕容恪大军决战时候偷袭我的三大高手之一,据说是前燕主慕容俊的一个堂侄,是慕容皇族年轻一辈的第一高手,叫做慕容燕。而守护法场的两千将士,均是由前燕国主慕容俊麾下的禁军精锐。其中还夹杂着不少的鲜卑高手。

  再过一柱香的时间,我就要告别人世了。

  人死之前,总会想起许多前尘往事。而我突然想起了西域关于极乐鸟的传说。据说这种鸟生下来就不停的飞,一直不会落下,而当它落下的一刻,就是它的生命的终结。然而我不是那只小鸟,我是凤凰,曾经辉煌灿烂过,曾经轰轰烈烈的爱过恨过,只不过如今我真的太累了,想长久的休息一下。而曾显赫一时的冉魏帝国也将随着我的离去,永远的退出历史的舞台。

  一将功成万骨枯,一君国立血成河。我的双手沾满了鲜血,直接死在我手下的人成百上千,间接死于我手的人那就不计其数了。我不知道我死以后那些灵魂会不会在阴间找我麻烦,我也不知道魏国的臣民会如何在没有我的岁月里挣扎生存,我也不知道世人以及后人会怎么看待我,说我是杀人魔王也好,说我是拯救汉民族的英雄也罢,我都不在乎。为了替父报仇,为了替兰陵雪恨,为了魏国,更为了北方苦难的汉族,我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后悔的。因为历史从来都是由鲜血铸成的。我其实并不想做一个疯狂的屠夫,我只是想为北方的汉人营造一块自由生存的空间。但是如果当你的生存都面临巨大威胁的时候,你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拿起你的武器,为生存而战,如果别人不让你活,那就毫不留情的灭掉他。事实上,我也一直是这样向我的部下和臣民灌输这种思想的。

  我回头望望山下的原野,此时正是初夏时节,满目青翠,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并不因为烽火连绵的岁月而憔悴一分。但我并没有对此有丝毫的眷恋。自从父亲和兰陵死后,我就觉得世界灰暗了一大半。如今,我一手建立的魏国即将烟消云散,人生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呢?

  “魏主,您还有什么未了心事,只要在下力所能及,必当为您了却心愿。”

  慕容燕十分恭敬的说道。虽然我已经是待决的阶下囚,不过从他的语气我可以听得出来,那是他发自内心的尊敬。

  那柱香已经烧掉了一大半。

  “我死以后,请将我火烧,并把我的骨灰交给一个叫浮云的女人,同时请你不要难为她。谢谢你。”我淡淡的说道。提起火,我突然想起了凤凰涅磐的故事,传说凤凰可以在烈火中重生。我想我从来都是一只凤凰,尽管别人可能认为我不过是一只小鸟。但是,即使我将来重生了,兰陵她还会重生么?

  “我答应您,魏主。”慕容燕爽快的答道。与此同时,我看到那个中年人掠过一丝一闪而过的不满神色。

  空气异常的沉闷。再也没有人说话,只有山风在吹。

  慕容燕脸上犹豫了半天,突然激动的说道,“其实您也许可以不用死的,只要您现在回心转意,答应投降,在下和恪叔必将在敝主面前保下魏主的!”

  本来只要我愿意,我完全可以选择东山再起,卷土重来的。大决战那天,我有两次机会杀出重围逃走,但是我都放弃了,我选择了战斗到最后一刻。因为自从兰陵离开人世,我觉得我的奋斗逐渐失去了动力,一天比一天感到心中的疲倦,如果不是魏国臣民的强烈支持,我估计我早就支撑不住了。直到我战斗到倒地被俘的那一刻,我才觉得自己的心突然轻松了。还有,就在昨天晚上,我仍然有机会逃生。那是浮云和细雨挖了地道到地牢,要接我出去,被我拒绝了。

  当然以上这一切,慕容燕并不知道。不过我知道慕容燕是真的想帮我,他虽然年轻,却不是一个容易激动的人,他武功超卓,心智更是沉稳过人,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前燕国的禁军统领,不然也不会被慕容俊任命为此次的监斩官了。

  “大丈夫生又何欢,死又何惧?慕容燕,枉费口舌就不必了,不如趁着还有时间,与我对饮几碗酒。”

  酒很快被端上来了,居然是名扬天下又极为少见的“忘情露”。

  “魏主,这是在下珍藏多年的好酒,今天就让魏主畅饮上路吧,也好忘记这个世界的恩怨情仇,在下先干为敬。”慕容燕说完,端起海碗,一饮而尽。接着又连干两碗。

  慕容燕亲自为我倒满了一碗酒,端到我的面前。

  我用嘴叼起海碗,一饮而尽。

  慕容燕又端起酒坛,为我斟满酒,我又是一饮而尽。一连如此干了整整八大碗。慕容燕还要为我倒酒,被我用眼神制止了。

  我一甩头,海碗啪的摔碎在地上。我环视两旁,发现所有的将士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尽管我已经是英雄末路,他们的目光里面仍然充满恐惧和尊敬。人群之中我发现了两道熟悉的目光。那是浮云和细雨,他们昨晚因我的缘故不能救我,我以为他们会连夜离开这个凶险之地,没想到他们还来为我饯行。我冲他们用眼神示谢,但我看到浮云泪水几乎流出了眼眶,细雨则是充满绝望的哀伤。我没有多看两人一眼,尽管我每次看到浮云,就会想起兰陵。我不想在自己死后再为两人制造麻烦。

  有的人喜欢在酒后狂歌,尤其在绝境的时候。我想起了兰陵生前最喜欢的那首诗,大声吟诵起来:“梦君如鸳鸯,比翼云间翔。既觉寂无见,旷如参与商。梦君结同心,比翼游北林。既觉寂无见,旷如商与参。”想到很快就可以和兰陵在地下相见了,我的目光也变得温柔起来。

  那柱香已经熄灭了。

  “时辰已到!”那个中年人吆喝了一声,然后小声的对慕容燕说道,“统领大人,午时三刻已到。”

  “涛叔,我知道了,不用你提醒我。”慕容燕制止了那个中年人。那个中年人似乎想发怒,又忍住了。

  “倾耳怀音响,转目泪双堕。生存无会期,要君黄泉下。”想起很快就可以和兰陵,父亲,李宏他们相见于地下了,我不禁粲然一笑,对着慕容燕大声道:“来吧,慕容燕,你亲自动手吧,我想看看大燕国第一快刀有多快。”

  然后,我看到慕容燕略带惊异的望着我,缓缓的拔出了他的鲜卑战刀,恭敬的对着我行了一个半跪礼。

  据说砍头的时候,如果刀够快,那么受刑的人不会感到痛苦,并且人头落地之前,可能还能回应呼唤者。我记得兰陵曾经入我的梦告诉过我,在我离开人世的那一刹那,她会来呼唤我与我携手同行。我强烈的想知道,在我告别这个世界的那一刻,是否真的可以听到爱人的呼唤。兰陵,我来了,我终于来找你了,从此以后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你在哪里呢?

  在刀锋掠过我脖颈的一瞬间,我听到刀骨撞击的声音,感觉到冰凉从脖子掠过,血从脖颈狂喷而出。然后我的人头飞了出去。就在人头飞出的同时,我听到了一丝仿佛来自天际的温柔而熟悉的呼唤:“小闵。”这是我在人世间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也是最美妙的一个声音。在这个声音响起的同时,我仿佛看见兰陵在空中微笑着对我招手,而我的生命,连同那些黑暗以及光辉的岁月,还有所有的功名和骂名,都逐渐远去。只有兰陵微笑的模样,还有她那温柔的呼唤,永远留在了我生命的最后一刻,定格成永恒。

  传说人死的时候,灵魂会离开身体,短暂的在世间停留,见证肉身死去的时刻。我想那是真的。因为我的灵魂就在刀锋掠过脖颈的瞬间,离开了我的身体,缓缓的在空中上升。然而,我的灵魂惊奇的发现,灵魂眼中的人世是黑白并且无声的世界。他看到了我的人头在空中的时候,眼睛眨了一下,脸上艰难的露出一丝笑容,然后掉在了地上,安详的闭上了双眼。然后他看到数千人如释重负,只有浮云和细雨在偷偷哭泣。接着是慕容燕与那个叫涛叔的中年人发生了严重争执,涛叔中了一掌愤怒的离开了。最后他看到自己的人头以及身体被投入熊熊大火,自己的灵魂则被那个熟悉的声音引导着不断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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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洒在北回归线,我的爱永远环绕着北回归线

  本贴于 2006-07-24 17:41:07 被【爱人在北回归@-E6cC】修改

  本贴于 2006-07-24 17:47:54 被【爱人在北回归@-E6cC】修改

  本贴于 2006-07-26 16:39:46 被【爱人在北回归@-E6cC】修改

恭喜!本帖被风若兮@-Jhve 推荐。

2楼 2006-07-24 17:43:42
  原创:乱世英雄乱世情(连载001)

  第一章:黑夜流花

  “佳人倚玉阙,青眉似海深。江湖本无渡,何处觅月明?不如乘风去,沧海笑一声。天地若有情,夜夜润冰心。”当我从梦中醒来的时候,西边的高楼上传来一阵女子充满磁性的低吟。伴随低吟的是一阵悦耳然而充满忧郁的琴音。接着是漫天的喝彩声。我心中暗暗叹了口气,仙乐馆的表演开始了,我也该当值了。

  我的安身之所,在长安朱雀门以南两里左右,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地方,叫做流花坊。流花坊的老板叫做康安国,是来自西域的粟特人。由于老板康安国出身粟特贵族,其家族经商多年,他从小往来于中土和西域之间,对各地商情民俗歌舞均有独到的了解,于是在长安开了这家名扬四海的流花坊。他的流花坊是集妓院,赌坊,酒楼,旅店,乐馆五大主业为一体的娱乐场所。“白昼寂寂,黑夜流花”,乃是长安市民送给流花坊的八字真言。说的就是白天的时候这里冷冷清清,寂寥无人,一到夜晚却是华灯璀璨,人声鼎沸。流花坊是长安最有名的三大娱乐场所之一,占地二百亩,由飘香院,千金坊,醉仙楼,云来客栈,仙乐馆以及流花堂六座花园式楼宅组成,各楼宅单独成院,又通过各式游廊相互连接。云来客栈位于正中,东边是醉仙楼,南边是流花堂,西边是仙乐馆,西北是春香院,东北是黄金坊。流花坊有个奇特的规矩,就是每天酉时才开始营业,第二天辰时则关门。所以流花坊内部流传着一句名言:流花坊的早晨,从夜晚开幕;流花坊的夜晚,在早晨入梦。

  我是流花堂一百二十个护卫中的一个普通护卫,堂主副堂主叫我辛卯,老板和客人叫我护卫。在这里我有必要叙说一下我们的护卫队。因为我们所有护卫是按照天干地支来命名的。护卫按照天干共分十队,每队十二人,每人对应一个地支代号。我属于辛队,排行第四,地支中以子开始,这就是我辛卯名称的由来。堂主曹霜是粟特贵族,也是老板的远亲,副堂主石亮有人说是粟特贵族,有人说是鲜卑贵族。流花堂护卫的任务就是担任本堂警戒及其他五大院落外围巡逻,同时兼任更夫。流花堂除了一百二十名正规的看门护卫,另外还有一个六十人的预备队。

  西面的仙乐馆每天晚上从华灯初上开始,一直到第二天黎明,都是热闹非凡的地方,因为这里汇聚了中土和西域各国的著名民乐和歌舞。仙乐馆的馆主叫塞马斯,据说是个波斯人,精通西域诸国及中原乐器和歌舞,曾经被波斯王封为宫廷首席乐师。关于塞马斯,另外一种传言说他会一种秘术,可以摄人魂魄。仙乐馆除了塞马斯,另外还有歌手乐手舞者以及杂艺者共计七十九人,他们都是来自中土和西域各地的优秀人才。仙乐馆下分四部:歌部,舞部,乐部和杂艺部。

  位于西北的飘香院,则是由老板娘曼伊丝负责。春香院的近百位姑娘,都是曼伊丝从各地精挑细选来的女子,年纪介于十六至二十五岁之间,才貌俱佳,肤色性格各异,以便迎合不同客人的口味。飘香院又分为春夏秋冬四季,每季各有一位头牌姑娘领衔。在长安的上流社会流传着这样的话,没有来过飘香院的男人是失败的,而不知道春夏秋冬四大花魁的男人则是白活了。飘香院夜晚的热闹比起仙乐馆,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提起千金坊,长安市民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据说十三年前波斯王子卡流士曾经在这里和老板康安国进行过一场豪赌,结果是卡流士没有赢得流花坊,康安国获得黄金千斤,从此得名千金坊。进入千金坊的赌客,很多是贵族王孙,或者巨富大豪。千金坊分为两部分,大厅和雅室。楼下是赌博大厅,楼上则是数间雅室。大厅里面可以接待任何能每次掏出二两以上银子的赌客。至于雅室,则必须是有钱才能进入,因为这里最低下注金额是白银五十两。千金坊的坊主叫黄金,人称“黄金赌神”。

  东边的醉仙楼,则是好酒之徒常来的地方。因为这里有一种酒名叫赛天仙,非常有名,是由人称“小杜康”的楼主易醉亲自酿制的,据说普通人喝上一杯就会飘飘欲醉,感觉赛似天仙。赛天仙的制作秘方是由易醉家族祖传的,至今已有一百多年了。除了好酒,醉仙楼还有许多吸引人的饮食,由来自巴蜀,吴越和西域的名厨主理。醉仙楼吸引顾客的地方,一半是因为美酒,一般是因为美食。

  至于云来客栈,光听名字就知道多么红火了。长安是大都市,每天商贾旅客成千上万,云来客栈名如其言,真的是客似云来,络绎不绝。由于客栈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设施齐全,服务热情周到,其名声早已传遍四方。而长安来自西域的商贾旅客,几乎有一半都选择入住云来客栈。客栈掌柜名叫刘勃,是汉族和匈奴贵族的混血儿,精通西域诸国语言。

  我望了望窗外,夜幕开始降临了,我知道,流花坊的早晨拉开序幕了,正准备起床,我的搭档辛寅已经在敲门叫我出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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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于 2006-08-08 00:09:12 被【风若兮@-Jhve】修改
3楼 2006-07-24 17:46:19
  乱世英雄乱世情(连载002)

  第一章:黑夜流花

  我和辛寅两人从今晚酉时到亥时,负责云来客栈大门外的巡逻警戒任务。此时正是酉时一刻,由于是初冬的夜晚,天气有些寒冷,客栈的灯笼在北风中轻轻摇动,进出客栈的人络绎不绝,店小二正在门口热情的吆喝着接待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四处不时传来人们的嬉笑逗骂以及觥筹交错的声音。我和辛寅两人则是如同往常一样,慢慢的巡逻在客栈旁边的花园小道上。

  辛寅是个二十几岁的北方汉人,为人直爽,三年前来到流花坊,堂主曹霜看到他勇力过人,便把他编入护卫队伍。我比他晚来两个月,所以他的编号在我之前,我的编号是辛卯。流花堂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护卫之间彼此只能用编号来相互称呼,不能够打探别人的姓名和隐私,否则就将受到处罚,轻则扫地出门,重则处死。

  “辛卯,”辛寅一面望着客栈门口,一面对我说,“今天初几了?”

  “初七。”我淡淡的回答。

  “那再过几天就是冬至了,到时候我请你吃狗肉如何?”

  “好啊。”我平静的道。

  辛寅的大手拍在我的肩头:“我们共事也快三年了,我看你你好像从来没有主动和别人说过一句话。”

  “是吗,我不记得了。”

  “告诉你一个消息,前几天仙乐馆来了一个叫做浮云的女人,除了美艳动人,气质高雅,才艺更是一绝,据说弹得一手绝妙好琴,舞姿更是曼妙无比,把乐部和舞部的人全都比下去了。”辛寅双眼放着光芒,“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安排我们去仙乐馆巡逻,我已经急不可待想要一睹她的风采了。”

  “是么,不错,那有空看看去。”我有些心不在焉。

  “辛卯,我说你小子是不是心理有问题,成天无精打采的。听别的弟兄们说,那个叫做浮云的女人一进咱们流花坊,飘香院的姑娘们一下子都黯然失色,老板娘本来想将她捧成头牌,哪知仙乐馆的馆主赛玛斯先拔头筹,把她奉为仙乐馆的首席上宾了。为此老板娘和赛玛斯差点闹翻了,另外别的场馆也对赛玛斯不满,因为据说本来醉仙楼和黄金坊也有意拉拢浮云姑娘。”辛寅说得眉飞色舞,“我倒想看看,这个浮云究竟是哪里来的神仙。”

  “哦。”我淡淡的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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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6-07-24 18:06:13
  辛寅没有在意我的表现,依然激动万分的说:“好像后天就是咱们俩在仙乐馆巡逻了,希望有机会一睹浮云姑娘的芳容。”

  “哦,会有机会的。我们该去客栈四周走走了。”说完此话,我大步流星的迈出花园小道,向客栈外边的大道走去。

  身后传来辛寅急促的声音:“老兄,你等等我啊,这么着急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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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06-07-24 21:27:24
还有呢???
6楼 2006-07-25 12:54:08
  有空的时候我会继续写,不知道大家喜欢不?希望爱好历史和武侠的朋友多多支持。

  我把主要故事情节介绍一下:

  本书描述的是东晋十六国时期(公元四世纪前半叶)中华民族苦难的历史。其时华夏大乱,晋室衰微,偏安一隅,四方群夷并起,各族豪强为了自身的利益相互讨伐杀戮,天下百姓苦不堪言,尤其北方汉人更是水深火热。

  第一主人公冉魏帝国创立者冉闵本为汉人“乞活军”将领冉瞻之子,少时在后赵长大并任后赵将军,目睹了太多胡族的残暴不仁,觅得机会后他率领北方汉人揭竿而起,灭掉了后赵帝国。然而,由于冉闵推行种族绝灭政策(深眉高目的带有白种人特征的羯族几乎被杀绝),引起各少数民族恐慌,于是联手对付冉闵。最终十六国第一名将前燕皇族慕容恪灭掉了冉魏帝国,冉闵也不屈而死。冉闵临死前嘱托兰陵的金兰姐妹浮云,让她寻觅兰陵骸骨,请她将自己和兰陵的骸骨合葬在兰陵出生的地方。

  第二主人公兰陵出身东晋望族,因其父牵进政治漩涡导致家族破败,流落江湖,后遇名师收养并传教武功,一次偶然机会与冉闵萍水相逢便一见钟情,并且情定三生,成为一对驰骋沙场与江湖的神仙眷侣。然而在冉闵事业最艰难的时候,为了帮助冉闵灭后赵的大计,她瞒着冉闵,成为西施第二,并最终玉殒香消,与冉闵生死异路。她与冉闵那段惊世凄婉哀艳的绝恋,最终演绎成两人各死一方的凄凉悲剧。

  第三主人公迷雾是汉族与鲜卑混血儿,本为江湖中一逍遥浪子,后来因为爱慕兰陵并为冉闵豪情所感,成为冉闵部下大将,并与冉闵、兰陵一起合称为“风尘三英”。后因与冉闵出现分歧而不和,中了鲜卑人离间计后率兵出走,从而导致了冉魏帝国的迅速灭亡。迷雾继续带兵抗击强敌。然而独木难支,加上兰陵离世和冉魏灭亡的双重打击,让他不堪重负,后来遁为赌场守卫。最后由于浮云的出现,让他消除了对冉闵和兰陵的误解,并终生守护在冉闵和兰陵的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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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2006-07-25 22:27:39
故事的创意挺好的。不过乍一看第一人称写这样的故事,有点儿不适应的感觉,哈哈。
8楼 2006-07-26 09:43:19
第一主人公冉闵是历史上真正的人物,建立了冉魏帝国,不过很快身死国灭。第二第三主人公是我虚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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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2006-07-26 09:44:07
【回复 风若兮 】:每个主人公我都打算用第一人称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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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2006-07-26 16:36:47
  乱世英雄乱世情(连载003)

  第一章:黑夜流花

  我没有理睬辛寅,转眼之间已经出了客栈。迎接我的是一股刺骨的寒风和流花坊璀璨的灯火。我掏出酒葫芦,拧开盖子,仰头就要饮酒,突然之间酒葫芦已经到了辛寅手里。只见他抢先喝了一大口,然后抛还给我,大声说道:“好酒!不愧是赛天仙!”

  我没有说话,喝了口酒,眼神落寞的望着前方,耳边满是流花坊来宾的喧闹声。流花坊的夜,永远流光溢彩,至少在我来的这几年都是如此。长安城的巨富大豪,或者是王孙公子,还有那些行走在五湖四海的商贾们,都是这里的常客。

  “辛卯,我认识你至少已经两年了,除了看见你吃饭喝酒和巡逻睡觉,似乎没见过干过别的。”辛寅道,“身处流花坊这样的花花世界,难道你就没有一点感觉么?又不赌钱,又不玩女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你小子究竟是不是男……”

  看到我冰冷的眼神,辛寅那个“人”字生生的咽了回去。

  空气异常的沉默。我和辛寅搭档两年了,估计他是很少见到我如此冷酷的表情。

  “对不起,我……我说错话了。”辛寅年轻的脸涨得通红,手紧紧地握住了腰上的刀,声音也有些颤抖。

  “不必害怕,我不是魔鬼,”我把手搭在他的肩头,慢慢的说道,“我只是习惯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纸醉金迷并不是我的爱好。当然,你还年轻,你有权利享受别样的人生。”

  “这么久了,大哥你还是第一次对我说这么多话。我还以为你和别的人一样,一直都看不起我。”辛寅似乎有些激动,“我只是想让别人知道,我也可以活得潇洒。”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也有不同的生活,所以,只要你活得快乐就好,不必理会别人的看法。”我把酒葫芦扔了过去,“喝酒!记得你说的,要请我吃狗肉。”

  辛寅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酒,顿时豪气勃发。“大哥,受教了。冬至那天包你不醉无归。”

  很快就到了东边的醉仙楼。其实流花堂就在醉仙楼的旁边,相距醉仙楼不过百步。当初流花坊设立流花堂的时候,就考虑到流花堂护卫巡视各处的方便,所以设在流花坊大院的中间,这样距离飘香院,千金坊,醉仙楼,云来客栈,仙乐馆都不会超过一百五十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也便于及时应付。

  由于流花坊占地较大,庭院众多,环境比较复杂,在此不得不把流花坊的环境以及内部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流花坊坐落于长安城中南部,具体位于南北走向的朱雀大街与东西走向的长安街交界的东南角,占地二百余亩,是由老板康安国花费巨资购买土地,并于二十年前建成的。流花坊的大门叫溢彩门,在正南面,朝向号称不眠夜市的通顺街,西门通向长安第一街朱雀大街,东门通向天宁巷,北门通向长安街。由于康安国经营有道,很快流花坊便声名鹊起,与长安城东的霓裳院以及城西的五彩池一起并称长安娱乐三绝。

  从流花坊南门进入,迎面而来的是一片占地数亩的大广场,夜晚的时候可以看到川流不息的人群,白天则是流花坊护卫们训练的地方。广场正中有一个巨大的水池,并有暗渠通向坊外东边的河水。广场四周则是绿树成荫,花草遍地。广场正后方一座诺大的院落,就是流花堂。流花堂的后面,也就是流花坊的北部,则是云来客栈。流花堂的正东边,则是飘溢着酒香的醉仙楼。流花坊东北角的院落则是大名鼎鼎的赌窝千金坊,正西边的院落总是传来丝竹声声,不用说,那就是仙乐馆了。仙乐馆后面,也就是流花坊西北角的院落,则是号称温柔乡的飘香院了。

  我们流花堂的护卫队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叫通卫队,共计四组四十八人,身穿红衣,负责拱卫流花坊各门以及坊内连接各院落的公共通道,队长杨大志,仇迟人;一部分叫专卫队,共计五组六十人,身穿黄衣,专门负责坊内某个院落的安全,队长石万通,粟特人;还有一部分叫特卫队,共计两组十二人,身穿紫衣,由流花堂主安排为某些贵宾提供特别保护,队长慕容铁树,鲜卑人。其中通卫队由流花堂副堂主石亮兼管,专卫队以及特卫队由堂主曹霜统领,当然,通卫队也受堂主节制。我和辛寅都属于通卫队。

  醉仙楼位于流花坊正东面,占地十几亩,除了自身的道路、围墙和园林,还包括一座主楼和两座附院,其中主楼高三层,首层大厅主要用来招呼普通客人,二层则是半封闭雅座,用于招待贵客。三层则是专门的包房,非有楼主易醉发话,一般不供外人使用。附院由二十几间房组成,前附院是醉仙楼储藏酒水和食物的地方,后附院是醉仙楼伙计的安身之所。醉仙楼正门西向开,以便进入流花坊的客人前去酒楼,此外,后附院有一道北向门通向流花坊外面的长安街。

  由于我和辛寅是通卫,一般情况之下不用进入醉仙楼的院落里面。醉仙楼大门站着两名黄衣专卫,一个瘦高,一个壮硕。辛寅和他们彼此点头示意,看来是比较熟悉的了。尽管我到流花坊已经两年多了,除了本组的护卫,别的几乎都不认识,所以在别的护卫眼里,我是个冷漠孤僻不近人情的人,当然,我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突然,我直觉感应到正前上方有一道凌厉的暗气迫近,抬头望了望醉仙楼,发现二楼西面坐着一个青衣人,约莫四十来岁,脸色异常苍白,然而一双眼睛却如同电光火炬,看到我抬起头,那人眼中的光芒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埋头抓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人是谁呢?我敢肯定我从来没有见过,然而那双蓝眼睛似乎有些熟悉。这人肯定是一个胡族高手,而且应该是白种鲜卑。因为我有一半血液来自鲜卑,所以对鲜卑族人的特征还是很清楚的。我突然有种强烈的预感,早晚有一天,我会和那个青衣人来个对决。很久没有出刀了,不知道再遇高手的时候,我还能不能挥刀自如?

  “辛卯,你在看什么?”辛寅问道。

  “没什么,我看看醉仙楼客人多不多。”我边走边说。

  “大哥,咱们命苦啊,这么寒冷的夜晚,别人可以尽情潇洒,我们还得四处巡逻。你说,同样是人,命运为什么这么不同呢?对了,你的酒呢?”

  我把酒葫芦甩给了辛寅,看着他豪饮一大口,又把酒葫芦还给了我。

  “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那就得自己努力,扼住自己命运的咽喉,而不是牢骚满腹。”因为和辛寅相处时间较长,对他挺有好感,所以我安慰他。

  “怎样努力才能改变命运呢?来这里三年了,我现在连护卫组长都不是,郁闷啊。我看大哥你好像与世无争的样子,有时候还真羡慕你,不过小弟我可做不到。”辛寅感叹道,“什么时候让我做做组长也好啊。”

  “也许你很快就有机会升职了,机会总是无处不在。好了,我们该去千金坊了。”我很奇怪自己今天怎么说了这么多话,平素我很少和人聊天的,即使辛寅是我在流花坊最亲近的人。我想,也许今晚可能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我这念头刚刚兴起,突然听到千金坊里面传来一阵急切的呼喝声。紧接着一股红色烟火从千金赌坊上空升起。有人砸场,并且黄衣护卫不能摆平了。没这么神吧,我不禁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赶紧去千金坊救援啊!”辛寅大声喝道,同时飞奔向千金赌坊。我也快步奔去。按照流花堂规定,平时我们通卫队不必进入各专属院落,不过当坊内出现突发事件需要支援时,最近的通卫必须马上赶去救援。

  当我进入千金赌坊的时候,发现大厅里面有点混乱。客人们惊慌失措的挤在各个角落,厅中已经翻了几张桌椅,同时翻倒的还有四五名黄衣护卫,其中有两个似乎伤势不轻。一个二十左右的白衣少年正好整以暇的站在场中央,冷冷的看着大厅的负责人执事卫冠。看来真的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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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2006-07-26 16:51:57
“流花坊是长安最有名的两大娱乐场所之一”这句话中的“两”应当改为“三”,由于我没有修改权限,麻烦斑竹帮忙修改一下,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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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2006-07-27 08:58:47
没有人顶贴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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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洒在北回归线,我的爱永远环绕着北回归线
13楼 2006-07-27 12:28:38
  乱世英雄乱世情(连载004)

  第一章:黑夜流花

  只听卫冠朗声说道:“这位兄台,不知鄙坊何事得罪阁下,倘若鄙坊有怠慢的地方,在下代表鄙坊赔礼。倘若阁下存心寻隙滋事,还请画下道来,鄙坊自当奉陪。”

  这番话说得相当在行,不卑不亢,有礼有节。可见卫冠这人处事相当沉稳老练。

  那少年先是一阵哈哈大笑,然后说道:“让你们坊主黄金赌神出来,我想和他赌上一把。其余的虾兵蟹将我不想和他说话。”言语神情极为狂傲。

  卫冠修养极好,也不生气,大声说道:“鄙坊主今日不在,着在下打理。阁下如果一定要赌,区区在下可以奉陪。”

  那少年又是一阵大笑,然后说道:“好,既然黄金不在,我就和你赌一把,不过你输了可别怪我。”

  “卫执事,这小子伤了我们好几个兄弟,这笔帐怎么算?总不能便宜了这小子。”辛寅突然大声说道。

  “是啊,卫执事,这件事传出去我们流花坊的面子还要不要?”跟着赶来的十几个护卫也齐声附和道。

  卫冠还没有回答,那少年已是抢先答道:“我最近手痒,正愁没处发泄呢,通通都上来吧。”

  客人们本来惊惶失措,这时见有热闹可看,纷纷都留了下来,看来他们想看看这件事情如何收场。护卫们犹豫着望了卫冠一眼,见他并没有阻拦的意思,于是一个个精神抖擞,跃入场中,将那少年围在了中央。

  一个组长模样的护卫拔出腰刀,大声说道:“好小子,竟敢来流花坊撒野,活得不耐烦了么?兄弟们,跟我上!”话音未落,几个红衣护卫已经挥刀劈向了那个少年。

  辛寅正要挥刀冲上,被我轻轻地用手拉住。

  就在我拉住辛寅的当口,只见那少年一转身,手指轻扬,只听啪啪几声,护卫们的刀全部落地。那少年的姿势相当优雅自如。

  逍遥指!我心中暗暗吃惊,想不到这少年年纪轻轻,居然使得一手纯熟的逍遥指。要知道,这逍遥指可是西域武林绝学,平常人等是绝对学不来的。大约在七八年前,我曾经同一位西域胡僧交过手,当时他曾使出逍遥指。

  护卫们一个个大惊失色,都望着那个组长模样的护卫,他更是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然而,他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刚想冲上前去,只见那少年衣袖一拂,他马上一个趔趄,挺了一下,终于还是摔倒在地。

  这下轮到卫冠吃惊了。要知道,入选流花坊的护卫本身的功夫都不算太低,能当上组长的护卫,起码可以算得上江湖中的三流高手。然而却经不起那少年衣袖的一拂。

  卫冠正准备出马,我走上前去,说道:“卫执事,让在下来。”本来我是不想管这样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决定冲动一回。

  辛寅一脸惊诧的望着我,仿佛从来不认识我一样。其实不光辛寅如此,所有的护卫,所有的客人,还有卫冠以及那位少年也都把目光集中在了我身上。我知道他们惊奇的所在,因为我不过是一名普通的红衣护卫而已。

  卫冠本来想阻止我,但他看到我的眼神以后突然镇定了下来,对我说道:“兄弟小心”。看来卫冠对那位少年也是颇为忌惮。

  “红衣护卫是吧,”那少年看着我,“想出风头吧?你叫什么名字,本公子今天成全你。”满脸尽是一副嘲讽的样子。

  “在下辛卯,流花堂通卫队辛组护卫。阁下来此捣乱不说,还打伤我流花坊许多护卫,请给流花坊一个说法。”我平静地说。

  白衣少年看了我一眼,并不说话,只是一阵大笑。我知道,这少年要出手了。因为我感觉到他的右手已经在运气了。

  突然之间,大厅沉寂了下来。因为所有人把目光都集中到了那白衣少年的右手上面。因为大家发现,白衣少年的右手扬起时,他的全身衣袖激荡了起来。同时,白衣少年目光中掠过了一抹杀机。

  “好,本公子今天就给你一个说……法。”法字还没有说完,白衣少年突然飞身而起,迎面一掌向我头顶击来。他这一击挟凌空下扑之势,看上去十分惊人。场中不少人都发出了惊呼。

  然而我知道,这只是那少年的诱敌之计。白衣少年看上去说话轻狂傲慢,如果大家都以为这少年行事也是如此粗枝大叶,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我清楚,那少年的眼神十分的平静,他真正的杀招在后面,具体来说,就在他的双腿上。

  我原地不动,待那少年手掌离我头顶不过寸许之时,我才向右侧微微侧步,化解了他那看似惊人的一击,同时我的左手食指微抬,护在胸口。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我身后的一张椅子被那少年一掌击得粉碎。

  那少年并没有使出他的双腿,因为我的左手提前摆在了他要进攻的位置。那少年见一击不成,在空中化掌为指,闪电般点向我左肩。又是逍遥指,我心中暗想,逍遥指虽然厉害,不过我早已经领教过了。于是我一晃肩,堪堪闪过他的指风。那少年由于在空中停留了一段时间,如不换气,再也无力在空中继续进攻,我乘机一掌切向其腰。我这时间拿捏得相当准确,那白衣少年如果此时换气,必然难以抵挡我这一掌以及后来的攻势,当然,他也可以急速坠地。

  果然,那少年一个急速旋转,避开我的掌风,同时稳稳落地。由于我们刚才交手极快,所有动作几乎都是瞬间完成,所以,这时才传来桌子上骰盅被少年逍遥指击穿的声音。那少年落地之后见我并不主动攻击他,居然不再出手了,对我拱手一笑:“兄台原来是卧虎藏龙之辈,在下差点走眼了。刚才言语多有失礼,在此陪罪了。”

  我也拱手回礼道:“兄台不必客气。”

  旁边的人看得莫明其妙。片刻之前我们还剑拔弩张,似乎要做生死决战,转眼之间就是和风劲吹了。

  那少年对着我大笑道:“小弟今天玩够了,想不到能碰到兄台这样的人物,真是人生一大快事。改天小弟做东请兄台喝酒,不醉无归。”

  “好说,好说。”我道,“恭敬不如从命。”

  那少年随身又掏出一张银票和一瓶药丸,对着卫冠大声说道:“这一百两银票,算是在下对贵坊损坏桌椅的赔偿,还有这瓶九香回转丸,送给护卫弟兄们治伤。执事先生,今天在下有些放肆了,赔罪在先。待贵坊坊主黄金赌神回来,在下再来登门致歉。辛卯兄,后会有期!”

  那少年将银票和药丸扔给卫冠,转身便走。卫冠倒也是大度之人,因为对方又道歉又赔偿,说话在理,于是并不阻拦。只是将药丸分给受伤的护卫们吃。

  白衣少年走过我的身旁,我突然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女人体香,原来这少年竟然是个女子。如果不是我拥有狐狸一样灵敏的鼻子,只怕连我都被骗了。想必这姑娘戴了极为精致的人皮面具,说话又故意压粗了嗓子。只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耳边响起一道极细极动听的声音:“兄台,明天戌时醉仙楼闻君阁见,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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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2006-07-27 15:57:46
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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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过头去看自己成长的道路,一天一天地观望,我站在路边上,双手插在风衣的兜里看到无数的人群从我身边面无表情地走过,偶尔有人停下来对我微笑,灿若桃花。我知道这些停留下来的人终究会成为我生命中的温暖,看到他们,我会想起不离不弃。
15楼 2006-07-27 17:44:58
【回复 暖玉 】:多谢。你们的支持是我写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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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2006-07-27 17:51:51
  乱世英雄乱世情(连载005)

  第一章:黑夜流花

  我知道这是那位白衣少年,不,那位姑娘用传音入密的方法通知我。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心如止水了,然而心中一个声音在告诉我:“去吧,你应该去。”我抬头看见那位乔装成白衣少年的姑娘正微笑着等我回复,望见她那期待的眼神,我忽然觉得热血上涌,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今天真是奇怪了,一向定力很好的我居然不能控制自己的心神。

  “辛卯兄弟,今天真是多亏你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卫冠已经紧紧按住我的肩头,感激涕零的说道,“你救了老哥我一命,你拯救了黄金坊,你拯救了流花坊,不然坊主回来我就无法交差了。”

  “卫执事太客气了,”我淡淡的说道,“身为护卫,这是在下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卫冠再次握着我的手说道:“兄弟,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老哥我帮忙的话,尽管开口,只要我卫冠力所能及,绝对尽力帮助兄弟。”

  卫冠又转身说道:“刚才发生了一点小插曲,现在都好了,大家继续娱乐吧,为了对大家的受惊表示歉意,今晚所有在场的客人,在下都奉送一杯仙人醉压惊。看场的兄弟把受损的桌椅搬走换新的。”他这一番话立刻把场内原本沉寂的气氛活跃了起来。客人们又纷纷开始了赌博娱乐。

  那些受伤的护卫纷纷把感激的目光投向我,没有受伤的护卫则是对我一脸的敬仰。一直以来,在他们眼中,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语的红衣护卫罢了,性格孤僻,寡言少语,难以亲近。没想到今天居然是我这样的无名小卒拯救了千金坊,拯救了流花堂。

  “大哥,你今天可算是露脸了,想不到你原来竟然是高手哦。以后可得多多指点小弟哦。”辛寅激动得大叫。

  我瞪了辛寅一眼,那小子赶紧噤声了。我对卫冠说道:“卫执事,如果没受别的事情,在下告退了。”

  卫冠感激的拉着我的手说:“兄弟,我卫冠欠你一个人情。将来有用得着老哥的地方,尽管告诉我。”

  “区区小事,何必挂齿。”我淡淡的说道,“辛寅,咱们该去巡逻了。卫执事,告辞了!”

  我也不等卫冠回话,转身大步流星的走出了千金赌坊的大门。身后传来辛寅急切的呼叫:“等等我啊,大哥。”

  此时的流花坊华灯璀璨,人影攒动,热闹非凡,俨然一个天上人间。其时华夏政局动荡,各族政权相互攻伐,生灵涂炭,百姓苦不堪言,即使豪门巨族也难保安宁,甚至举族败亡。也许正因为如此,长安城的人们才更珍惜眼前片刻的时光,不惜挥洒重金寻欢乐场,这也是流花坊这类娱乐场所异常火爆的原故。

  辛寅紧紧的跟在我旁边,从他眼神里我看到了惊奇和崇拜。但是他居然强忍住没有开口说话。

  此时我们正好路过南边大广场北面的小路,可以看到广场上人群熙熙攘攘,川流不息,大门外则是大批往内涌入的客人。“白昼寂寂,黑夜流花。”看来这八个字真的是名不虚传啊。

  “小子,你有什么想问的就说吧。要不要喝口酒润润嗓子?”在快要转入西边的仙乐馆时,我拍了拍辛寅的肩头。

  “大哥,你今晚可是出尽风头了,日后一定高升在即。原来你竟然是武林高手,只是深藏不露罢了。亏我们还是朋友,你居然瞒了我两年多。说,你还有什么秘密瞒着小弟我?”辛寅生气的说。

  我今晚的心情似乎比较好,所以居然调侃起他来:“妒忌了是吧?你小子成天只知道喝酒赌钱,就算别人有天大的秘密,恐怕你也不会知晓。”

  “大哥既然是武林高手,那以后多多指点小弟武功了。还有啊,如果你升职以后,还请多多关照小弟,小弟我先谢过了。”辛寅嘻皮笑脸的说道。

  “那今晚巡逻结束以后你请我喝酒。不过可不要喝得酩酊大醉,再次闯进飘香院搂着人家姑娘睡觉哦。”我开玩笑的说。

  “大哥,你又拿我开涮了。就当你给我一点面子,陈年往事还别提了。”辛寅满脸通红的说。

  “哈哈,你小子还怕羞啊?算了,你听这是谁在弹琴?”我仰头喝了一口酒。

  这下辛寅可来精神了,他凝神听了片刻,然后凑到我耳边低声说道:“大哥,正在弹琴的肯定是乐部最近红得发紫的爱莲姑娘,她弹的是《凤求凰》”。

  想不到辛寅居然对古曲很熟悉,我不由得对他另眼相看了。

  这时,一阵雄浑低沉的歌声飘了出来,只听那人唱道:“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弥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室弥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琴声悠扬激荡,歌声余音绕梁,中途不停响起客人震天的喝彩声。

  我停下了脚步,静静的伫立,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又是司马相如的《凤求凰》,那是再也熟悉不过的旋律了。在音乐声与歌声中,往日情景又再次浮现我眼前,那是多么难忘的一段往事啊,可惜琴声依旧,物是人非,让人情何以堪?兰陵啊兰陵,你在另一个世界是否也能听得到呢?

  辛寅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他得意的说道:“想当年,小弟我也是出身名门望族,也曾对古乐略有涉猎,所以嘛,区区《凤求凰》在下还是知道的。只是后来家族中衰,小弟我才……我才……”也许他也想起了自己过去的美好韶光,如今今非昔比,寄人篱下,心情也逐渐黯淡了下来,到后来,我发现不止我的眼眶有些模糊,辛寅的眼角居然似乎也有泪。

  每个人的过去都有一段故事,不管过程曲折还是离奇,结局辛酸还是幸福,总是能够深深地留在人们的记忆里,而往往一件物事,或者是一句话,甚至一个音符,一个眼神,都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记忆。我始终觉得,不管人们的种族、信仰、性格、修养有多么不同,他们内心深处的感情都是类似的,一旦某些事物触动了他们的心弦,那就会引起他们强烈的共鸣。比如一曲《凤求凰》,就同时勾起了我和辛寅对往事的回忆。

  仙乐馆由主馆和三座别院组成。主馆用作上演音乐、歌舞以及杂技的场所。主馆前后的两座别院,则分别作为仙乐馆男性成员和女性成员的住宿场所。另一座稍小的带有异域风情的别院则是馆主赛马斯的住所,偶尔也兼作会客厅。由于主馆面朝正西,四周都是用透明的纱窗围成,而仙乐馆所有的围墙都是用竹篱笆或者树木花草修葺成的,所以透过围墙和纱窗的缝隙,我们可以隐约看到主馆里面的情形,好像轮到舞部的姑娘们翩翩起舞了。

  此时正是夜晚的黄金时刻,整个流花坊繁华如梦。尽管流花坊外血雨腥风,然而这里面却是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多么强烈的反差啊,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它可以让天堂与地狱共存在同一片土地上。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谁造成的呢?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人,那个本来有可能改变华夏历史的人,那个曾经让我无限敬仰而又无比痛恨的人,那个曾经叱诧风云声震四海的人,那个曾经是我兄弟曾与我并肩战斗过的人,那个杀人如麻心狠手辣让人闻之色变的人,那个我至今不愿记起他姓名的人。

  皆往矣,不想也罢。

  “大哥,你在想什么?”辛寅突然问道。

  “没什么,巡逻去吧。”我淡淡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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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2006-08-07 18:50:37
好久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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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2006-08-07 18:51:21
  乱世英雄乱世情(连载006)

  第一章:黑夜流花

  辛寅看到我神情黯淡,也不好再问什么。于是我们默默的走过仙乐馆,向飘香院走去。

  飘香院坐落在西北角,也就是仙乐馆后边。飘香院整个院落由一座居中的飘香楼和四座别院组成。飘香楼为迎客大楼,四座别院分别取名春夏秋冬,为飘香院四部姑娘所居之地,也是她们接客的地方。

  刚进入飘香院地界,入耳的满是莺歌燕语以及客人的嘻笑声,同仙乐馆相比,完全是另一个世界。透过竹篱笆围墙,可以看见飘香楼楼上烛影摇红,觥筹交错,热闹非凡。辛寅一看到这样的场面,心情又开始好起来了,边走边吹起了口哨,还不时同楼上的姑娘们打情骂俏。

  然而,我的心情依然郁闷。因为这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动荡时代,各族政权你攻我伐,相互混战,获胜的一方不仅疯狂屠戮失败一方的战士,摧毁对方的城池和土地,甚至对敌对方的平民百姓进行烧杀劫掠。在乱世之中,人的生命有时候显得十分脆弱,你不知道吃了上顿是否还有下顿,甚至不知道过了今天是否还能看见明天的太阳。尽管长安城目前是强大的氐秦帝国的首都,所以相对平静,然而,不仅氐族人在这里横行霸道,肆意欺凌外族,长安城内各族帮派势力更是为虎作伥,飞扬跋扈,广大长安民众均是苦不堪言。即使豪门望族或者巨富大豪,为了自身安全,也不得不成立自己的私人武装,或者雇用武林中人,以求自保。长安城的人们大都怀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所以作为长安城三大娱乐中心之一的流花坊,自然是客似云来。而作为流花坊的三大招牌之一的飘香院,自然更是巨富大豪以及王孙公子们流连忘返的地方。而流花坊之所以能够长期屹立在乱世长安城不倒,主要是因为我们的老板康安国和氐秦皇室有很深的渊源,加之同长安城各帮派头面人物交往极深,所以才能保得流花坊相对的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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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2006-08-08 00:11:46
好故事总是这样的,渐入佳境,呵呵。

痴情人,那个三字,已经改好了。

期待你的后续:)
20楼 2006-08-10 18:30:59
【回复 风若兮 】:多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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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2006-08-10 18:32:23
  乱世英雄乱世情(连载007)

  第一章:黑夜流花

  辛寅突然拉着我的手问道:“大哥,你老实告诉我,你有没有去过飘香院找姑娘们开心?”

  “辛寅,你小子是不是常去飘香院呢?”我反问道。

  “人生苦短,何不及时行乐?何况这是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如果不会尽情享受人生,也许明天你就没有机会了。”辛寅感叹道。

  辛寅说得没错。在动荡的时代,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不由自主的,不管你是王侯将相,抑或黎民百姓,都会受到历史洪流的无情冲击,区别只是你是否能够挺过那段苦难的人生。想想就在短短的两三年前,我还是叱诧四海威震八方的风云人物,如今不过是寄人篱下的一个小小护卫。当然,我的那段往事已经尘封在自己的回忆里。除了我自己,我想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些秘密了。

  “如果我告诉你我没有去过飘香楼,那你肯定不信。所以,就算我去过好了。”我淡淡的回答。

  “就是嘛,人不风流枉少年啊。飘香楼的四位头牌红阿姑,大哥你都认识吧。小弟我认为呢,春风姑娘最妖娆,夏雨姑娘最热辣,秋露姑娘最漂亮,冬雪姑娘最高雅。什么时候能有机会和这几位红姑中的任何一位一亲芳泽,那该多好啊。”辛寅兴致勃勃的说道。

  “你小子在做春秋大梦吧?对了,听人说仙乐馆的爱莲姑娘也不错哦,不如你修正一下目标。”我拍拍他的肩头说道。

  “爱莲姑娘当然不错。人又漂亮,琴也弹得好,光是弹奏一曲《凤求凰》,追她的王孙公子就排了一条龙,你说,她怎么会看得上小弟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呢?”

  “不要妄自菲薄,兄弟,今日乌鸦,说不定明天便会变成凤凰。有梦想就有希望,好好努力吧,命运就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我安慰他道。

  尽管我可以故作镇定的跟辛寅说话,然而他随口的一句《凤求凰》,却勾起了我心中无尽的哀伤。我的眼眶开始模糊了。

  莫非这一切都是天意。当你以为你可以关闭尘封往事的大门,命运却在一旁为你开了一扇小窗。有意无意之间,它将带你重回过去。我曾经努力过,奋斗过,付出过,但是,我收获了什么?一无所有。我曾经以为自己是生活的强者,可以扼住自己命运的咽喉,其实,那只不过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我从不相信命运,我以为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事实却是,从我出生开始,命运就在捉弄我。

  我出生在荒郊野外,一出生就是一个孤儿。也许是天不灭我,野狼居然没有吃我,并将我养大。后来因缘际会,结识了一位江湖奇人,学得一身本领。后来我独闯西域,以一柄单刀名扬西域各族,被称为西域雪狼。那一年,我才十八岁。之后我匹马单刀闯入中原和江南,击败无数成名高手,声震八方。也许我血管里混合了汉族和鲜卑族的优秀因子,因此长得格外英俊潇洒,并因此迷倒了无数的女子。“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这些话可以说是我当年风流不羁的写照。我也很享受这种生活,虽然并没有崇高伟大的感觉,却也自认为无愧于心,于是快乐似神仙。

  直到有一天,在杏花春雨的江南,我遇到了一男一女两个年青人,两个从此改变我人生的人。那位女子,自从我在杏花丛中见到的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并且爱得那么狂野。而第一次听到那个男人对那女子弹奏《凤求凰》,看到他们两情相悦的样子,我就知道,我已经迟到了,那个女子会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痛。然而,我还一厢情愿的认为我可以改变一切,结果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是徒劳,尽管我为此无怨无悔。而那个男人,一度是我无限敬仰的偶像,后来成为我无比憎恨的人。我从来没有想到,爱一个人可以爱得那么深沉,恨一个人也可以恨得那么痛苦,即使他们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说真的,爱一个人并不容易,恨一个人更难。而命运让我抓狂的是,我居然同时遇上这样的两个人。并且我们三人曾经出生入死,同甘共苦,并肩作战多年,一度曾经是艳羡江湖的“风尘三英”,让敌人闻之色变的“沙场三杰”。但这一切,早已经烟消云散了。一半是爱的蓝色海水,一半是恨的金色火焰,多少年了,这种折磨从来没有平息。这也是我时常借酒浇愁的缘故。

  “大哥,你怎么了?”辛寅的呼叫声把我从回忆中唤醒。

  惭愧。一向心如止水的我每次想起这两个人就会情难自控,好在不是在决斗场或者沙场,否则,这将是我的致命软肋。

  “没什么,风刮得眼睛生疼,我想喝口酒就好了。”我迅速平静了下来,仰头喝了一口烈酒。

  辛寅看了我一眼,没有多说话。他的眼神也渐渐黯淡了下来,抢过我的酒葫芦也是一大口。

  “对了,咱们该去巡查云来客栈了,走吧。”我又对他说道。

  我们没有再说话,缓缓的移动着脚步。身后的火把将我们的身影越拉越长。而我们的脚步声,则渐渐湮没在客人们的喧闹声以及呼呼的北风中了。

  (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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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于 2006-08-10 22:42:28 被【风若兮@-Jhve】修改
22楼 2006-08-10 18:33:50
“冬雨姑娘”应当改为“冬雪姑娘”,请斑竹帮忙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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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2006-08-10 22:42:13
改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