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里一妞,狂热喜欢欧美重金属摇滚和一些另类音乐。她向我推荐著名Nirvana乐队的《Nervermind》这张CD,说听上去棒极了。我知道科本在涅磐的追随者中的伟大形象,但我确实没办法接受朋克摇滚,同性恋、暴力、自杀是他们一再重复的主题。所以科本在他27岁的时候选择了用枪结束自己不快乐的生命。我说我想让自己快乐点。女孩换上了大野扬子的黑CD,闭着目,一副陶醉其中的模样。我则皱着眉咬着牙,用我有限的形容词:节奏纷乱、扭曲,曲调大跌大落,像长指甲在玻璃上划过、像风吹过坟岗里树枝夹缝的声音(没听过的人听了再反驳)。我坚定的说换!妞一副不屑的样子:“真落俗,这叫艺术!”当她再换上Bjork的专辑时,为了神圣的艺术,我不得不聚精会神、微启双唇、瞳孔放大的被洗脑了一个下午。一直记得当时的感觉,突的就想到《国产凌凌漆》里罗家瑛的对白:“我现在在一家精神病院做专项研究。”“什么研究?”“被研究!”
为了搞清楚艺术这个词,我特地问了几个QQ上的朋友。其中一个不耐烦的反问“最近消化不良?”其中两个关怀倍至的回答“你没事吧”其中三个直接数秒内隐身消失干净。我忍不住从抽屉最底层翻出字典,「艺术」:用形象来反应现实,但比现实更具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电影等。
可巧的是,马上就有了案例。昨天晚上,我这个城市的文体频道又再播放了一次陈凯歌的《荆柯刺秦王》,我为换台与否跟母亲摆事实讲道理半天,终于落荒而逃。母亲说,你要看明白了,这部电影值得一再的看。母亲的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脸上热辣辣的难堪,叫我想起《悲情城市》,一个不认识的朋友给我发来消息框,说他看了《悲情城市》这部影片,但是责怪情节太慢,也抱怨自己资质愚笨没看明白,最后一句总结:“这真是一部让人看死在屏幕前的影片!”我笑了笑,没告诉他的是,我也没看明白。当年陈凯歌就曾在报章媒介愤然宣称过,大众不喜欢《荆柯刺秦王》,再自然不过,本来此片就是拍给少数人看的。也就是说,观众走进黑漆漆的电影院,不是去享受而是去思考的,必须时刻保持脑筋运转,小心体会导演的用心良苦。若看完之后仍忍不住问了句“这片子想说什么?”便有弱智之嫌,而且太没文化。一个观众没有义务去使劲看懂一部电影,一个导演却必须竭力成功的传达他的意图,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区别是,操作的前提。如果那是一部商业电影,那你必须迎合绝大多数观众的趣味。如果是对某种高度的探索,那好吧,可以高姿态:“你不喜欢是因为你不懂。”
再说文学艺术。很久我不再把阅读当做一件愉快的事。“学术价值”?“教育意义”?虽然我有时得拼了命读一些深奥晦涩的著作,但有机会我宁愿先去看那些既愉快又有意思的书。很多谈艺术的文字简直就像中药,我也喝了不少,每次都是皱着眉头生灌,倒灌下不少观点,可也实在太苦,而且剩的观点残渣都差不多。现在我不会再喝了,我想艺术又不是一场病,艺评家用不着开药方。我想艺术是场狂欢、是场游行、是场逃离。对艺术有话想说的人带来自己的礼物,可以是美酒可以是标语可以是诅咒,也可以是巧克力。既然美酒和巧克力大家都容易接受,为什么不多点呢?我挑书来看主要看适合当时的心情,越是公认必读的经典,经常越懒得去读。就像大伙都夸一个人好,你反而很难真正了解他。一些被“艺术公论”掩盖的潜在的、暗流的东西,我反倒读得爽快。
欠一朋友人情,他居然要求叫我陪他看歌剧,没办法,于是我硬着头皮同去。期间不时借口走肾出去透气。最后一次进去坐定的时候欣喜的发现前排一位孤身前来的大婶,居然歪着脖子舒服的在靠椅上睡着了,连台上花枪女高音都没能把她弄醒。我当时就挺佩服她的。原来不止我一个人不懂得欣赏艺术。就像读书时被罚留堂有人陪着一起留,目标分散心理压力也小些。能有借口对家人说:“某某也被罚了嘛,又不止我一个。”
越来越土著的时候,我连最简单最直截了当最大众化的行为艺术也看不懂了。在花鸟鱼虫市场,一个身材高挑身体各个部位挂满超出想象力之外的各种饰物的美女,专心致志的蹲在小摊位前观赏养在鱼缸里的寄居蟹。裸露着半个背部的雪白肌肤是赏心悦目的,唯独那条手臂粗细围在她脖子上圈成一圈不停吐着芯子的蛇,把身边的人群吓退一米之外。我用手肘推了推身畔的哥们,用国语对他说,瞧,行为艺术。哥们白了我一眼,随即大声摔了句话:艺术是谁家的孩子?到处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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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糟蹋他人进行到底!